News Release

獎勵檢舉 美去年發出160億

 時間:2012/01/09

    【本報精選福袋紅利新聞報導】爆料是門好生意。美國吉布生-唐恩-克魯契(GDC)法律事務所調查報告指出,2011會計年度(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在所有涉嫌對美國政府進行詐欺行為的訟案中,政府發給檢舉人的報酬總額超過5.32億美元(約台幣160億元),創下新高。報酬最高的個案達9,600萬美元(台幣29億元)。

依據「申報不實法」或稱「詐欺請領法」,檢舉人最高可得到補罰金額30%的酬勞。2011年度美國司法部依此法興訟而收回的公帑共30.2億美元,比2010年的30.9億美元僅略低。但檢舉人得到的酬勞卻比上年度好。

去年度醫療類訟案中,因檢舉人舉發而促使政府向業者提告的占85%,高於前年的75%。檢舉人所獲酬勞創新紀錄的另一原因是,啟用一套新計畫,鼓勵擁有情資但可能違反安全法律的個人勇於檢舉。

去年度檢舉人酬勞最高的案子,是由一名葛蘭素史克製藥公司(GSK)的離職員工所舉發的。2010年10月葛蘭素史克一名品管經理舉發該公司波多黎各廠有重大的製程瑕疵,最後葛蘭素史克支付7.5億美元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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