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Release

台灣僑民返台 6個月才能納保

弱勢及家暴受害者不鎖卡

時間: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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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僑民返台 住滿6個月才能納保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二代健保法修法吵嚷多時,昨天終於三讀過關,民間團體有支持也有遺憾。二代健保一○六條法令中,不少改革與民眾息息相關,例如,放寬民眾欠費鎖卡規定,家暴受害者不鎖卡,以保障弱勢民眾就醫權益。

 為減輕欠費民眾還款負擔,法案調降保險費滯納金上限;海外人士返台須經過六個月等候期才能納入健保,以防堵僑民專程返台使用健保資源的漏洞。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長朱顯光認為,二代修法許多改革有很大突破,且和民眾就醫權益密切相關。例如,對欠費民眾,過去只要欠費三個月即被鎖卡,二代健保要求健保局須經查證、輔導,確定民眾是「惡意不繳」才能鎖卡處罰,家暴受害者優先免鎖卡;民眾欠費的滯納金上限由十五%調降為五%。矯正機關收容人也可享有健保。

 由於台灣健保俗擱大碗,每年許多海外人士未繳保費,只要回台後加保、繳了一個月的保費,就可享受健保。二代健保增列防弊條款,長期移居國外者返台後須在台停留六個月才能用健保,但兩年內曾有加保紀錄者不受限。

 醫療品質方面,二代健保加強資訊公開與罰責,醫院健保床未達標準除限期改善,罰款從現行二至十萬元改為每不足一床罰鍰一至五萬。例如台大醫院健保床一度不足達二百床,若未在限期內改善,依法可罰二百至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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