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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劉姍姍律師 爭取台美雙贏




2011-11-15
專訪劉姍姍律師 爭取台美雙贏
菲傭薪資 與辦事處核銷金額一致
釐清案情 而非主權人權的對立
駐美處長劉姍姍遭逮捕 外交部抗議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15日專電,代表堪薩斯市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處理菲傭合約詐騙事件的美國律師沃肯(James Wirken)指出,如果無法顧及劉姍姍個人或中華民國的最佳利益,至少各方的議題都能關注到。

沃肯於劉案公開聽證前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表示,如果事件能夠顧及劉姍姍,同時也是台灣的最佳方案,全案將有雙贏的局面;但如果台灣的最佳利益和劉姍姍的利益衝突,在與當事人劉姍姍於拘留所協商後,如果無法顧及雙方,至少要將各方關鍵議題納入考量,並照顧其感受。

沃肯說,事件在法律與政治層面,涉及美國政府、州政府、檢察署、劉姍姍與菲律賓當事人,當然還包括中華民國政府,他有信心能夠找出顧及各方與都能接受的方案,但下一步得由聯邦法官決定。

沃肯在昨天正式接獲授權擔任劉姍姍辯護律師,下一步將與密蘇里西區聯邦檢察署,就牽涉事件的層面進行磋商,目前所有方案都已擺上檯面,當中包括答辯、保釋、遣返、刑期,當然也包括中華民國擁有的外交豁免權。

沃肯雖然以劉姍姍律師身份為其辯護,但瞭解台灣與美國堅持的議題,在與外交部專案小組協商後,今天2度與檢方會面,期間並多次電話聯繫。

沃肯表示,檢察官關切事件,相當合作,大家都盡最大努力找出最佳與合理的方案,未來可能出現的協議,將不會就單一面向解決問題,而是顧及所有考量,提出完整的一套方案。

劉姍姍案 爭取劉不出席聽證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15日專電)駐堪薩斯市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外傭合約詐欺案,劉姍姍的辯護律師爭取當事人不必出席定美中時間16日上午舉行的聯邦地方法院聽證,但尚待法官的同意。

劉姍姍委託律師沃肯(James Wirken)美中時間下午與承辦檢察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連繫後,確定密蘇里西區聯邦地方法院公開聽證將如期舉行,聽證庭目的是要確定劉姍姍應否繼續羈押或保釋。

由於劉案確定為個人事件,不涉及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專案小組成員與華盛頓支援代表預料都不會在庭上現身。

檢方透露,全案不涉及雙方政府,由個人律師代表,令事件簡化不少,也在法律上規避諸多費時的程序。

沃肯在與密蘇里西區聯邦檢察署協商期間,除了爭取劉姍姍個人權益,也必須顧及中華民國與美國對外交豁免權解釋的爭議及官方感受。

沃肯在與檢方協商時,全力爭取劉姍姍不必親自出庭,免除可能面對答詢與媒體追訪的尷尬,但據瞭解,法院對此有不同意見,因此,劉姍姍仍有可能到庭。

專訪劉姍姍律師 爭取台美雙贏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15日專電)負責處理劉姍姍事件的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市律師沃肯(James Wirken)今天向中央社表示,劉案將朝和解與台美雙贏方向處理,在法律上尋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沃肯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表示,已經與劉姍姍在拘留所會面2次,劉姍姍對遭拘留和事件感到不滿,在她的授權下,代表劉姍姍與密蘇里西區聯邦檢察署聯繫,並與美國國務院保持密切溝通,希望就顧及所有當事人與美台雙方,尋求都能接受的解決之道,目前檯面上所有的解決方案都在討論中。

沃肯指出,美國與台灣對外交豁免權各有堅持,美國政府認為劉案涉及私人用途範圍,因此無法享有豁免權,台灣政府與他所代表的被告劉姍姍則認為聘用菲傭當中涉及公務,這方面代表律師、美國檢方與雙方政府,仍在就事實商討中。

沃肯表示,根據起訴書內容,當中可能牽涉5年刑責,25萬美元罰款,與達到D級程度的重罪(Felony D),把焦點放在合約薪資爭議並不正確,整起案件還涉及工時與健康福利等因素,雖然在不同的情境下會有不同的解讀,但各方有其理據。

關於今天晚間的公開聽證庭,沃肯仍與檢方討論取消的可能性,目前有2種方案,第1是取消聽證,第2是由於被告沒有挑戰拘留的意思,將爭取取消拘留(Waiver of Detention),當庭釋放。

由於台美雙方對豁免權與公務和私人認定各有堅持,在與外交部和劉姍姍協商後,各方認為在法律層面上不涉及外交事務認定,因此將劉案設定為個人事件,最後確定沃肯代表劉姍姍個人,而非中華民國政府。

沃肯表示,外交部已將劉案轉介在劉姍姍個人名義下,形式上他代表劉姍姍進行辯護。

劉姍姍案 設定為個人事件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華盛頓15日專電)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案明天將舉行聽證。美國國務院透露劉案不適用有爭議的「豁免權」,而有關各方將此案設定為個人事件,未來是否朝脫鉤外交事件發展,有待觀察。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10日以違反聯邦法令「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名,逮捕駐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中華民國外交部分別在台北及華府向美國政府表達嚴正抗議,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

外交部認定美方此舉嚴重違反「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外交部長楊進添日前表示,根據協定精神,外交官是否執行公務行為的認定權在派遣方。外交部據此要求美方無條件釋放劉姍姍。豁免權成為全案焦點所在。

對此,美國國務院方面重申根據1980年10月台美簽署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劉姍姍的確享有與領事官員相同的地位。不過,國務員官員也透露,此案唯一的問題是行使豁免權必須是執行公務相關的行動。他不認為豁免權適用於這起案件。

由於台美雙方對豁免權與公務和私人的認定各有堅持,在與外交部和劉姍姍協商後,各方都認為在法律層面上不涉及外交事務認定,因此將劉案設定為個人事件,最後確定由密蘇里州堪薩斯市律師沃肯(James Wirken)代表劉姍姍個人,而非中華民國政府。

沃肯表示,此一案件在法律與政治層面,涉及美國政府、州政府、檢察署、劉姍姍與菲律賓當事人,當然還包括中華民國政府,目前所有的方案都已擺上檯面,當中也包括中華民國擁有的外交豁免權。

對於即將上演的法律攻防,台、美雙方都高度重視。如何在「先放人」與「捍衛豁免權」之間求取平衡,不僅是律師的難題,也考驗外交部的智慧。

劉案聽證如常進行 力爭保釋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15日專電)雖然劉案律師積極爭取撤銷劉姍姍案聽證,但經過與檢察官協商後,確認預訂當地時間16日舉行的公開聽證將如常進行。劉案律師將朝當庭保釋方向與檢方磋商。

由於堪薩斯市當地律師沃肯(James Wirken)代表駐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個人出庭,不代表中華民國外交部,在全案認定為個人事件後,將朝庭外和解與不影響外交人員未來豁免權待遇的可能保釋方向進行。

根據瞭解,沃肯今天第2度探視劉姍姍期間,曾向她表示聽證將如期進行,並推演可能的案情發展。由於聽證僅為確認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不涉及案情的認定,劉姍姍當庭保釋機會極大。

救劉姍姍 台美連線晚間密會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15日專電)駐堪薩斯市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及菲傭合約詐欺案,明天將在法院舉行公開聽證,當地律師在會見劉姍姍後,今天在律師事務所與中華民國外交部官員會商開庭策略。

根據台北駐堪薩斯市官員表示,3名外交部專案小組人員、來自華盛頓的律師,及密蘇里州聯邦律師上午與台北外交部官員舉行越洋會商,討論明天即將進行的聽證庭法律策略,由於時間相當緊迫,專案小組與律師只有不到36小時的時間,進行聽證庭攻守推演。

外交部官員指出,代表律師與劉姍姍會面時,劉姍姍健康狀況良好,心情平靜,有信心於明天的聽證根據外交部提出的策略應對。根據瞭解,劉姍姍並未拘留在當地大型的重案監獄,而是小型拘留所,方便出席明天的聽證。

外交部官員說,劉姍姍的狀況相當不錯,過去5日並未有特殊狀況,聽證時將公開提出辦事處的說法。

美中時間16日上午9時30分(台北晚間11時30分)的聽證庭,過程僅就檢方提出的控訴,由法官決定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預計1小時內可以結束。

劉姍姍將於聽證庭開始1小時前抵達法院,聽證完成後,如果能夠獲得交保,律師將與外交部人員就保釋內容諮商,如果過程順利,聽證完成後1小時內,劉姍姍即可離開密蘇里西區聯邦法院。

但外交部官員預料會透過律師當庭提出劉姍姍享有外交豁免權的主張,到時要看法官是否參酌檢方意見以及如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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